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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12日   农历庚子(牛)年 三月初一
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2023-07-01 10:16:1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龙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| 编辑:朱柯源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0218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:

根据当前雨情发展趋势、气象预报及《龙山县防汛应急预 案》有关规定,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,自 6 月 30 日 21 时起, 全县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。

​请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要求,切实履行 工作职责,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,并全力做好防汛抗灾救灾 工作。要按照危险区群众应转尽转原则做好避灾转移工作,做 到“宁可十防九空、不可失防万一”。应急部门要做好应急处突 准备工作;气象部门要加强预警预报及提醒叫应工作;水利部 门要做好水库、中小河流、山洪危险区防御;自然资源部门要 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、切坡建房点防御;住建部门要做好城市 内涝工作,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汛抗灾准备工作。 各乡镇(街道)、县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“三个一律、五个到位”和“八项机制”工作要求,全面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工作, 确保万无一失。


龙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 

2023630

责编:朱柯源

一审:朱柯源

二审:刘寒蓉

三审:向波

来源:龙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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